项目概况
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一标段:生鲜综合配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一标段:生鲜综合配送)。
2.第一标段预算金额:17898万元
3.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3.1 服务范围:126所学校(含校区)共计约12万人。
3.2 资金来源:学校代收伙食费。
3.3 招标的目的: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标《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和指引及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行为,维护师生权益,让学校“阳光食堂”办得使师生、家长安心放心。
3.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
3.6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生鲜综合配送;
第二标段:大米配送;
第三标段:食用油配送;
第四标段:乳制品配送。
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
3.7配送单位:
日配生鲜综合配送,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8家的,中标16家;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15家、小于18家的,中标15家;若12≤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5家,则淘汰2家后其余中标。如在选取最后一个名额时,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方式确定。若报名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2家的则本标段废标。
说明:
①本项目定标顺序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进行。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对其中任一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若对全部标段进行投标则须按各标段独立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规定的投标家数;不足规定的,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以上只有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可以兼得,但和其他标段不可兼得。
②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投标单位,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
3.8配送范围:
日配生鲜综合配送(肉及肉制品、禽蛋、冷冻品、水产、豆制品、蔬菜、南北货、水果、调味品、面粉及面制品等原材料);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完成资格预审现场核查工作后,资格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现场签字确认。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应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投标单位拒绝在《资格预审表》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 供应商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相关食材配送业务;(以配送合同为准)
3.2 生鲜综合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150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不计入处理区面积;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自有或租赁冷藏、冷冻库总容积不低于800m³ ,冷藏、冷冻库应位于操作场所内或与之相连。(食材出入动线连贯)
3.3 生鲜综合标段用于太仓地区的自有冷链运输厢式货车不低于4辆;(以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为准)
3.4 经营场地至太仓市鹿河小学、太仓市东方幼儿园、太仓市科教新城幼教中心复游城幼儿园的配送距离不得超过80公里;(以百度或高德地图实际距离截图为准)
3.5 生鲜综合标段不少于10名固定工作人员。(投标单位需为其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社保、健康证)
3.6 经营场所25米内无粉尘、垃圾、虫害等污染源;
3.7 生鲜综合标段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分发区、水产加工区、肉类分割区、蔬菜分拣加工区、筐箱清选消毒区、检测室等,且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需在同一场所;
3.8 检测设备和人员能满足相应检测需求,快检室的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大米、食用油、乳制品除外),配备具有农兽药检测、添加剂检测、重金属检测、非法添加物检测、卫生指标等食材检测设备及试剂,配备与检测能力、检测数量相适应的专职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9 经营场地建有收货、验收、分拣、加工、检测、发货、装车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苏州市市场监管和苏州市中小学校食堂阳光监管服务平台;
3.10 供应商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建立并执行以上制度的承诺书)
注:投标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名时提供《资格预审表》。现场核查时投标单位按表格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小组将对照投标单位填报内容进行核查,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申报表/税票/缴款书)和社会保障资金(如申报表/缴款书)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处罚金额从重且金额大于2万的行政处罚,且未引起较大负面舆情;法定代表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受食品安全法处罚。(提供承诺函)
6.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3.方式:提供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包括(1)本公告第二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所述材料;(2)《资格预审表》(见附件);(3)报名人联系方式及收件电子邮箱。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同装袋密封,一式两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采购小组组织统一启封。申请人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其申请将可能会被拒绝。
4.报名费:人民币1500元/家,售后不退。
5.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合格的报名单位组织现场核查,如报名单位的现场情况不满足预审公告资格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后续投标环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五、投标文件编制份数:
一正六副及正本扫描件电子档(U盘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太仓教育信息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
3.特别说明:
3.1 本项目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考察团队到报名成功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2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同意上述内容。
3.3 本项目招标文件适用于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由太仓市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联合体负责制定,太仓市中小学食堂招标工作组进行监督指导。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必须以有效本票或支票或汇票(不接受现金、不接受转账及电汇)等非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原件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否则被视作无效响应处理。请各响应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帐户名: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城区支行
帐 号: 10536401040009410
5.履约保证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称: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太仓市扬州路99号
联系人:顾雪刚 凌佳丽
联系电话:0512-53566754 0512-535695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第一标段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联系人:曹冰、罗来山
联系电话:0512-81606981-8007/8008、15806229451
3.采购监管部门:太仓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0512-53530093
资格预审表(第一标段)
序号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自填信息 |
预审内容及方式 |
预审情况 |
1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
现场核查营业执照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
2 |
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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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身份证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
3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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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有效证明文件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
4 |
*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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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配送合同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
5 |
*固定经营场所地址 |
|
现场核查房产证或其他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及任意一期的租赁发票),并提供各功能区域布局图。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
6 |
*室内经营场地面积为xx平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平方米 |
7 |
办公区面积为xx平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平方米 |
8 |
仓储区容积为xx立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平方米 |
9 |
物资分发区面积为xx平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平方米 |
10 |
蔬菜分拣加工区面积为xx平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平方米 |
11 |
肉类分割区面积为xx平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平方米 |
12 |
筐箱清选消毒区面积为xx平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平方米 |
13 |
*冷冻库容积为xx立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立方米 |
14 |
*冷藏库容积为xx立方米 |
|
现场测量 |
实测: 立方米 |
15 |
自有蔬菜基地xx亩、协议直供蔬菜基地xx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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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有效的合作协议 |
自有或租赁面积: 亩 协议直供: 亩 |
16 |
*冷链运输厢式货车为xx辆 |
|
现场核查行驶证、登记证 |
实际车辆: 辆 |
17 |
*经营场所在80公里内:(参照地:太仓市鹿河小学、太仓市东方幼儿园、太仓市复游城幼儿园的配送距离均不得超过80公里,以最短线路距离计,提供百度 或高德地图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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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测量 |
实测距离: 公里 |
18 |
*固定员工人数为xx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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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和有效健康证明 |
实际人数: 人 |
19 |
*经营场所25米内无粉尘、垃圾、虫害等污染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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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测量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
20 |
经营产所功能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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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
口符合 口不符合 |
21 |
*检测室面积为xx平方米,检测设备和人员能满足相应检测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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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为检测人员缴纳社保 证明复印件、现场测量 |
实测: 平方米 |
22 |
经营场所关键点位视频监控覆盖情况(完备/较完备/不完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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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
口完备 口较完备 口不完备 |
注:以上内容涉及项目评标,投标单位务必一次性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将不被接受。各场地面积(体积)需提供实测图及具体计算数据。 |
资格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
投标单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